1、债权人担保人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有什么
债权人、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主如果基于担保合同和主债权债务合同而产生的:
1.债权人作为借款的出借方,享有需要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权利。
2.当债务人没办法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请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种关系体现了担保人对债务人债务的连带责任。
3.一旦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即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获得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4.债权人、担保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保障的法律关系链。
在担保关系中,《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
1.设立担保物权,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含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备担保功能的合同。
2.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快车提醒你,这一规定明确了担保合同的从属性与担保物权设立的法律基础。
2、个人担保是不是属夫妻一同债务
个人担保不是夫妻一同债务。这是由于担保行为是夫或妻一方以其个人信用对外从事的民事行为,它基于特定的人身关系而产生,且担保债务并未用于夫妻一同生活。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一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是夫妻一同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一同生活、一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一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一规定明确了夫妻一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即债务是不是用于夫妻一同生活或基于夫妻双方的一同意思表示。因为个人担保债务不符合这类标准,因此它不是夫妻一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