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近日进入修改程序。《修正案草案》规定,机动车辆如无过错,超越机动车辆交强险赔付限额的部分,机动车辆的赔偿低于10%。财|险人士剖析,交强险也大概随之适合调整。以死亡伤残赔偿为例,假如机动车辆撞死行人的赔偿金是40万元,依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辆在无责的状况下,仍须支付100%的赔偿。假如该机动车辆主购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向机动车辆主支付5万元×20%的理赔金1万元,其余部分由商业保险和用户自付。如《修正案草案》通过,机动车辆在无责状况下,只须支付10%的赔偿,即4万元。但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规定,却仍须支付1万元赔偿金。因此,一位资深保险业专家预计,修正案草案通过后,必然会干扰保险企业的理赔程序。另据消息人士透露,保监会将于下月公布交强险审计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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