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费率高于现有商业性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费率,且利率浮动将和用户交通违章状况挂钩。昨天,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行后,未投保或未放置保险标识的机动车辆将被交管部门扣留并处以相应罚款,而因手头商业三者险未到期的用户,7月开车上路时也应随身携带保险单,以免被交管部门扣车或处罚。
7月开车需带汽车保险保单
虽然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7月1日起实行,但并不会使此前已经投保的商业性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作废”。中国保监会商品处员工表示,《条例》实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三者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条例》实行后,已经投保商业三者险但未投保强制险的用户,应随身携带商业三者险保单或有关证明。由于依据《条例》规定,交管部门将扣留未投保或未放置保险标识的机动车辆,并对未投保的机动车辆主处以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而未放置保险标识的用户,将被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费率高于现行商业险
“新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水平,将比现商业性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有提升。”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柏说,自1日起,涉及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规定使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范围扩大;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提升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这两个法律文件的同时推行使保险赔付本钱上升。”
除此之外,因为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其主要来源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肯定比率的保费收入,也将致使强制保险费率提升。对于保监会的说法,各大财险公司并未发表过多的建议,但部分公司汽车保险经理表示,因为商业三者险“实惠”且在《条例》实行后并不立刻作废,预计条例实行前现行的商业三者险的销售会有所增长。
费率浮动与违章挂钩
“实行费率与违章挂钩的浮动机制,第一要打造保险信息与道路交通违章信息共享机制。”北京保监局新闻处员工表示,早在两年前北京便有了汽车保险风险信息库,现在保监部门正依据《条例》与交管部门交流以健全这一信息库,预计在7月前可完成。
依据《条例》规定,强制保险费率水平与交通违章行为挂钩,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打折的费率,常常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保险费率的具体标准现在正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门拟定。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规范处处长董|波说,通过打造如此一种“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可以借助费率经济杠杆的调节方法,提升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从而有效预防和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