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交通事故 >

车祸赔偿结束但没好能追赔吗

www.ahtrwhcm.com 2025-08-26 交通事故

1、车祸赔偿结束但没好能追赔吗

车祸赔偿结束后,假如受害者的伤势并未完全康复,完全有权需要追加赔偿。

1.在交警部门结案后,假如双方并未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也没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那样受害方完全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进一步的赔偿。

2.假如肇事汽车购买了保险,受害者在起诉时还可以将肇事汽车的用户、司机与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以便更全方位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3.关于诉讼的时间问题,人民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具体状况来决定审理期限。通常情况下,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特殊状况可以延长。

2、工伤与车祸赔偿能否兼得

工伤与车祸的赔偿是可以兼得的。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工伤,并且这一伤害是由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导致的,那样劳动者不仅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有权向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包含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等多种状况。

2.当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后,就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3.假如工伤是由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劳动者还可以参考《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第三人请求民事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工伤与车祸的赔偿是可以兼得的,劳动者可以参考我们的实质状况选择合适我们的赔偿渠道。

交通事故咨询
交通事故律师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