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交通事故 >

过户车未过户头,事故责任归哪个

www.hjzkw.com 2025-08-15 交通事故

1、过户车未过户头,事故责任归哪个

过户车未过户头,即汽车已经出售但没有办理过户流程,若此时发生事故,责任确实应由受叫人承担。

1.一旦汽车出货给受叫人,原机动车辆所有人便不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也不拥有对机动车辆运行的支配能力和防范事故发生的控制力。所以,在发生事故时,应由实质占有并用汽车的受叫人来承担责任。

2.尽管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过户登记为机动车辆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但《机动车辆登记规定》却明确规定,汽车交易后应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办理过户流程。

3.假如双方达成了汽车交易协议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法律快车提醒,那样对于双方来讲都存在着非常大的法律风险。一旦汽车发生事故,原用户或许会因未过户而负有连带责任。

2、未过户汽车事故法律责任

对于没有办理登记的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时,其侵权责任认定标准在《中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

1.依据第一千二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交易或者其他方法出售并出货机动车辆但没有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损害,是该机动车辆一方责任的,由受叫人承担赔偿责任。

2.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二十五条也分别规定了动产物权设立和出售的效力与特殊动产登记的效力。

这类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汽车买卖后应准时办理过户流程的重要程度,不然将可能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假如因未过户而致使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应依据实质违法后果来追究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咨询
交通事故律师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