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降落伞“金色降落伞”指的是雇用合同中根据公司控制权变动条约,对失去工作中的管理职员进行补偿的离别规定。通常来讲,职员被迫辞职时可得到反回收方案一大笔辞职金。它可以促进管理层同意可以为股东带来利益的公司控制权变动,从而降低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因此产生的利益冲突,与管理层为抵制这种变动导致的买卖本钱。
“金色”意味着补偿是丰厚的,“降落伞”则意味着高管可以在并购的变动中平稳过渡。因为这种方案必然让回收者“大出血”,因此也被看作是反回收的利器之一。“金色降落伞”在西方国家主要应用在回收兼并中对被解雇的高层管理职员的补偿,在国内则主要想让其在解决国内企业的元老历史贡献的历史遗留问题上发挥用途。
金色降落伞计划的大部分运用则是指为了让职员年龄大了将来,不需要“铤而走险”,出现“59岁现象”,而拟定这种规范来消除或弥补企业高层管理职员退休前后物质利益和心理角色的巨大落差。“降落伞”一般分金、银、锡三种,对高级管理者为金色降落伞,对于中层管理者为银色降落伞,对于一般职员为锡色降落伞。比如**阿胶集团就成功实行了“金色降落伞”计划,把部分参与创业但已不可以适应企业进步需要的高层领导人进行了妥善的安排,达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双赢。在美国,金色降落伞规定出现以前,很多公司被回收将来,其高管职员一般会在非常短期内被“踢”出公司,辛苦奋斗换来这样结果,叫人于心难忍。于是一种旨在保护目的公司高管职员的规定,即“金色降落伞”应运而生。
但伴随商业的进步,新增案例不断出现,金色降落伞的弊病时有暴露。因为高管层得到的经济补偿有时可达到一个天文数字,因此这种补偿反而可能成为高管层急于供应企业的动机,甚至是以非常低的价格供应。若是如此,非常显然,股东的利益就将遭受很大的损害。因此这一方案,也曾一度饱受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