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遗产继承顺序中儿媳有权参与吗
1.一般来说,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没资格参与遗产继承。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爸爸妈妈;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2.不过有特殊状况,丧偶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像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上给予主要帮助,即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3.总之,儿媳一般没遗产继承权,但丧偶且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参与遗产继承,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块分遗产。
2、丧偶儿媳对公婆遗产享有继承权吗
通常情况下,丧偶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无继承权。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生活活提供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主要扶助。譬如长期照顾公婆生活起居、负担大多数生活成本等。
若儿媳符合上述条件,在公婆过世后,其与公婆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爸爸妈妈)一样,平等地享有对公婆遗产的继承权,并且在分配遗产时,一般可按均等原则进行。
3、儿媳在遗产继承中享有什么法定权利
通常情况下,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不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存在特殊情形:
若儿媳丧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据《民法典》规定,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在生活上长期照料、经济上长期供养公婆。
若儿子继承了公婆遗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遗嘱中确定只归儿子一方的财产外,该继承所得是夫妻一同财产,儿媳间接享有肯定权益。譬如儿子继承了房地产,若无特殊说明,儿媳对该房地产也有部分权益。
在探讨遗产继承顺序中儿媳有权参与吗这个问题时,大家要了解除去儿媳本身是不是有继承权,还涉及到一些有关状况。假如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继承的。另外,若儿子先于公婆过世,儿媳所生子女可代位继承儿子应得的那部分遗产份额。遗产继承总是状况复杂,可能还会遇见诸如继承份额的具体计算、不相同种类型财产继承的特殊规定等问题。如果你在遗产继承方面,特别是儿媳继承权及有关问题上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人士为你精确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