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病救助找什么部门能领到救助金
对于大病救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可以在有关部门申请领取救助金,具体如下:
1.申请大病救助应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救助对象本人需持有关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等,向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申请表》。
3.经过居委会(村委会)的核实、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材料会上报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4.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会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
5.医疗救助金一般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下拨至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再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民政办公室进行发放。
2、大病救助的申请步骤及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大病救助的申请步骤主要包含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四个步骤。
1.在申请阶段,救助对象需筹备以下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复印件;
医院诊断书和需救助病种医疗成本收据及必要的病史材料;
病人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成本,病人参加医保、商业保险报销的医疗成本或得到的医疗赔付证明;
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社会扶贫帮困资助状况的证明。这类材料将用于审核救助对象的资格和确定救助金额。
2.在审核阶段,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会对申请者家庭状况进行复查、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会上报至县(市)、区民政部门。
3.民政部门会对上报的医疗救助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