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如立下遗嘱亲属还继承权吗
关于立下遗嘱后亲属是不是有继承权的问题,具体状况如下:
1、遗嘱有效且有指定继承人
当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时,便可认定为有效遗嘱。
譬如,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若遗嘱中明确明确地指定了遗产由特定的人继承,那样在分配遗产时,就会严格根据遗嘱的内容来实行。
一般情况下,未被指定的亲属是没继承权的。
不过,法律也有特殊规定,遗嘱应当为缺少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比如,立遗嘱人有未成年子女且没其他生活依赖,遗嘱中就需为其保留肯定份额的遗产,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2、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若遗嘱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像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在受欺诈、胁迫的状况下所立的遗嘱等,那样该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办理。
在这样的情况下,亲属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相应份额的遗产。
3、遗嘱未处分全部遗产
当遗嘱没对全部遗产进行处分时,对于未涉及的那部分遗产,会根据法定继承的方法进行处置,亲属也就可依法享有继承权。
2、立下遗嘱后亲属还有财产继承权吗
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安排。立下遗嘱后,亲属仍可能有财产继承权。
若遗嘱合法有效,遗产将按遗嘱分配,排除法定继承。但存在一些情形,亲属仍可继承。譬如遗嘱未处分全部财产,未处分部分按法定继承,亲属可能继承。还有遗嘱无效时,如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受欺诈胁迫所立等,遗产按法定继承,亲属有机会继承。另外,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舍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的,有关份额也会按法定继承由亲属继承。所以不可以以偏概全说立下遗嘱后亲属就绝对无财产继承权,需依据具体遗嘱及有关法律情形综合判断。
3、立遗嘱后亲属丧失财产继承权的情形
依据国内法律规定,立遗嘱后亲属丧失财产继承权的情形主要有: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此乃紧急违法犯罪行为,不论既遂与否,均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该行为动机是争夺遗产,若并不是出于此目的则不丧失。
3.丢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紧急。但虐待情节紧急后确有悔改表现,且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它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紧急。
5.以欺诈、胁迫方法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紧急。
6.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它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亲属一旦出现上述情形,便可能丧失基于遗嘱所享有些财产继承权。
在分析立下遗嘱后亲属是不是有继承权的问题时,除去上述状况,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譬如,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此时该怎么样处置呢?这样的情况下,遗嘱中指定由其继承的部分遗产,会根据法定继承办理,亲属或许会因此重新获得相应的继承权。又或者,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舍弃继承,那样这部分遗产同样会根据法定继承进行分配,亲属的继承权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假如你对遗嘱有关问题还有更多疑问,譬如遗嘱变更的手续、法定继承的具体顺序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确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