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准时公告120进行抢救,以人为本这是最基本的知识性问题,每个驾驶员在获得驾照书的培训中,这条规定贯穿于培训的一直。交通警务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的报警信息后,准时的赶往现场进行初步勘察,依据交通事故的轻重不一,有针对性的作出相应的处置建议,目前有些地方正在进行交通事故浅易程序试点,即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无争议的,双方协商好基本的赔偿及保存相应的证据的状况下可以事后到交通警务部门请求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情况下交通警务部门会提供认定材料,便于双方凭此依据到保险公司理赔。但在交通事故由于涉及到职员受伤较重,争议比较大的状况,一般是在进行肯定的调查、勘测后,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这里,对于作出认定前的必要调解非常重要:
1、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置,预防矛盾纠纷的扩大。
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没哪个想故意发生,发生将来,各自对于此次交通事故的理解、心态也一定不同的。对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讲,虽然发生交通事故源于于汽车的车子的状况、驾驶的熟练度、对突发行为的判断等各种缘由,事发后,抱着自己有保险,我认为他们有错的心理觉得,因此,在交通事故的伤者尚在住院期间,不想通过协商等协调方法解决。法律也有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来讲,各自的经济条件不等,受伤本就不幸,在医疗费等方面无力承担,因此,从保护受害者的身体健康,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赋予了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先行垫付医疗费等规定。但在实质的交通事故中,没多少人想在交通事故处置前给付相应的成本,而是对于这种建议一推了之,说自己是有保险的,有事找保险公司等推诿的语言,导致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得不到准时的救治,导致终身的遗憾,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是较容易见到的。而交通警务部门虽然给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发了公告,需要其先行给付部分医疗费等,因为这种需要给付的公告并不具备强制实行力,所以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可以自愿给肯定的救治成本,也可以不想给付部分救治成本。交通警务部门也没方法,所以导致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常常找交通警务部门需要给个说法,其实交通警务部门也有我们的难处。除此之外先行给付肯定的救治成本也有个问题存在,即交通事故在为认定前,哪个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多少比率的责任不是非常明确,虽然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就是以人为本规范颁布的救治成本,但保险公司在未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前,大部分也不想先行给付肯定的救治成本。而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来讲,发生交通事故后本就已经是一种遗憾,但其家属、亲戚等却在行为上和语言上的不理智,对肇事者进行人身攻击或谩骂等状况时时出现,有些甚至将肇事者进行殴打而至触犯法律,弄得两败俱伤。有些交通事故受害人还想当然的觉得出了交通事故,那样所有些责任都要由肇事者承担,因此提出高额的经济赔偿需要,导致有些交通事故肇事者很难同意,这也是导致交通事故有的人不想、不认可协商,也不想先行给付救治成本的原故。所以,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在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前,有必要对双方当事人讲解交通事故涉及的法律,将要作出的依据,鼓励双方当事人本着公平及适合照顾弱者的原则,积极进行协商解决,交通警务部门也可以进行肯定的指导,如协商达成共识,交通警务部门可以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调解书,便于双方向保险公司等进行索赔,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置,预防矛盾纠纷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