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事故找什么部门投诉
1.当医疗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可以找当地的卫生管理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这一渠道是医疗事故纠纷投诉的主要途径。
2.医疗机构内部也应设有医疗服务水平监控部门或配备有关职员,专门负责监督医务职员的医疗服务工作,并同意病人的投诉及提供咨询服务。
3.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的有关报告或申请后,会依据实质状况决定是不是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如需鉴别,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工作的医掌握组织进行。
2、《医疗事故处置条例》有关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医疗事故处置条例》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组织、程序及专家库的建设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1.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五条详细规定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别的组织工作,包含初次鉴别和第三鉴别的机构设置、专家库的打造与鉴别专家的资质需要等。
2.第二十六条则明确规定了专家鉴别组成员的回避情形,包含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有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鉴别的其他关系等。
3、医疗事故投诉处置步骤及回避
医疗事故投诉的处置步骤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病人向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投诉;
2.有关部门受理投诉并进行初步调查;如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别,则交由医掌握组织专家进行鉴别;
3.依据鉴别结果依法进行处置。在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的有关规定,确保投诉处置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尤其是当专家鉴别组成员存在回避情形时,应准时进行回避,以确保鉴别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