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还钱时有什么选择
当借款人不还钱时,担保人面临着承担担保责任的选择,具体如下:
1.担保人的选择取决于其承担的保证责任种类。假如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那样当借款人没办法偿还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替债务人偿还债务。一旦担保人履行了偿还责任,其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假如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状况则有所不同。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实行仍不可以履行债务之前,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这意味着,在一般保证的状况下,担保人在肯定条件下可以暂不承担还款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实行完毕。
2、替人担保无力偿还如何解决
1.替人担保后,假如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替债务人偿还借款。这一责任是基于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在偿还债务后,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2.若是一般担保的保证人,状况会稍显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担保人需要在债权人先就债务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并且在法院强制实行债务人的财产也没办法偿还债务后,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这意味着,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在肯定条件下可以有肯定的缓冲期,不必立即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追偿权怎么样行使
担保人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其追偿权是遭到法律保护的。
1.追偿权的行使主要依靠于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与有关的法律规定。担保人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合法方法,来需要债务人偿还其代为支付的债务。
2.在行使追偿权时,担保人需要采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已经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并且有权需要债务人进行偿还。
3.担保人还应该注意有关的诉讼时效等法律规定,以确保其追偿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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