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是违不违法
单位不给劳动合同确实是违法行为。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双方打造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在一个月内与职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假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越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样它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薪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需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赔偿。
2、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劳动合同法》中:
1.依据该法第十条,打造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打造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进一步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时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薪资。
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公司是不是给予补偿取决于具体状况:
1.假如单位没办法定理由主动提出不续签协议,那样它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劳动者在合同期间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服务,而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续签,事实上是对劳动者劳动成就的否定,因此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2.假如单位保持或者提升原来劳动条件,但职员选择不续签的,那样单位则无需进行经济补偿。
职员在知道并同意劳动条件后仍然选择不续签,说明其对目前的工作条件或待遇不认可,因此单位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
3.假如单位减少原来劳动条件致使职员不续签的,那样职员可以需要经济补偿。单位减少劳动条件事实上是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