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取消给其他人的担保该如何做
想取消给其他人的担保,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通常情况下并不是易事,由于担保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一旦签订了担保合同,除非可以与债权人协商一致解除,不然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2.单方面想要取消担保是行不通的,需要得到债权人的明确赞同。假如担保人期望取消担保,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交流,讲解我们的状况并请求其赞同。
3.假如债权人赞同,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解除担保合同的协议,从而正式取消担保。
2、取消担保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关于取消担保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目前《中国民法典》中。
1.第六百九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保证期间的有关内容。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这个期间不发生暂停、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假如约定的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则视为没约定。
在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状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这意味着,假如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没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2.假如担保行为存在欺诈等不正当方法,使得担保人在违背自己意愿的状况下签订保证合同,那样该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也等于取消了担保。
担保期间及无效担保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担保期间是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紧期限。
1.在一般保证中,假如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那样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个期间内,假如债权人没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样保证人将免除保证责任,
2.也存在一些无效担保的情形。
在连带保证中,假如债权人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法,使担保人在违背自己意愿的状况下签订保证合同,那样该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担保人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假如担保合同本身存在违法性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状况,也会致使担保无效。
因此,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担保人应仔细审察合同内容,确保我们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