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工程名字:
委托方:
代理方: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条约
委托方:
代理方:
1、建设工程基本状况:
1、工程名字:
2、招标范围:
3、建设地址:
4、工程规模:
5、工程投资额:
2、建设工程推行条件:
1、工程批准文号准时间:
2、图纸设计单位及出货时间:
3、招标、计价及评标定标方法:
1、招标方法:
2、计价方法:
3、评标方法:
4、代理业务范围:
□拟定招标策略;
□拟定招标分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派员组织申请人报名登记;
□审察报名申请人投标资格;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编制标底;
□组织开标、评标;
□参与开标、评标;
□草拟工程合同;
5、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能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出售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与有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讲解工作;
4、对影响公平角逐的有关招标投标内容保密,代理方员工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5、对代理工程中提出的技术策略、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剖析结论负责;
6、承担因为自已过失导致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6、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涉;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需要更换不称职或有其它缘由不适合参与招标活动的委托方职员;
4、承担因为自已过失导致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7、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免费、真实、准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