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拟定的、规定公司名字、住所、经营范围、营运管理规范等重大事情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应具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网友咨询:
股份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律师解答:
股份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情:
(一)公司名字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法;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名字或者名字、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法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收益分配方法;
(十)企业的解散事由与清算方法;
(十一)企业的公告和公告方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觉得需要规定的其他事情。
律师补充:
公司章程是公司尤为重要的文书,是公司经营进步的要紧依据,需要予以看重。公司章程规定了企业的组织形式、活动原则及运行规则。公司章程是处置纠纷的要紧依据,特别是股东为数人的合资公司,极易引起股东诉讼,介时公司法等法律未规定之处,则要以公司章程为主要依据。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同时,假如公司章程的约定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则应属无效,此时应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假如公司章程只是改变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
《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需要依法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员具备约束力。
第十二条企业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