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己摔伤骨折有误工费赔偿吗
自己摔伤骨折,假如并不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一般而言,并不直接涉及工伤赔偿的问题,若是因别人的过错致使摔伤骨折,受害人可以向过错方倡导包含误工费在内的有关赔偿。
误工费的赔偿基于受害人因伤害而没办法工作致使的收入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虽然这主要针对的是工伤情形,但类似的逻辑也适用于非工伤但涉及第三方责任的伤害事件。
法律快车提醒,在这种情境下,受害人需证明伤害致使的收入降低,并据此需要赔偿。因此,对于非工伤的自己摔伤骨折,假如有第三方责任,可以倡导误工费赔偿。
2、工地工伤误工费怎么样计算?
在工地发生工伤致使骨折等伤害时,工伤职工依法享有停工留薪待遇,即所谓的“误工费”。这一待遇的计算并不是简单地称为误工费,而是依据工伤前的工作时间和薪资标准来确定。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已工作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薪资计算,包含基本薪资、奖金、津补贴及加班薪资。
2.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实质工作月数的月平均薪资计算。
3.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薪资计算;若无约定或没办法确定,则按高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薪资的60%计算。
因此,工地工伤误工费的计算需结合工伤前的工作时间和薪资标准,与停工留薪期的长短。
3、误工费赔偿标准及依据
误工费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确定。具体而言:
1.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若没办法证明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