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合同纠纷 >

开发商6年不交房,业主可以解除合同、停止还贷吗?

www.xnqdeu.com 2025-06-10 合同纠纷

2017年2月,蒋某与衡阳某置业公司签订了一份产品房交易合同,双方合同约定为按揭贷款,房子在2017年5月30近日出货。合同签订后,蒋某在某银行办理了56万元的按揭贷款,某银行根据三方合同的约定将贷款支付至衡阳某置业公司账户。

从2017年4月起至2023年8月止,蒋某一直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共计偿还贷款本息28万余元。

直到2023年8月底,衡阳某置业公司仍未获得房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将房子出货蒋某。蒋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房子交易合同》及《按揭贷款合同》,由衡阳某置业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利息及违约金。

法院觉得,被告逾期六年多未向原告交房,构成根本违约,而原告无过错,故原告起诉需要解除房子交易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因房子交易合同解除,产品房按揭贷款的目的没办法达成,原告请求解除与第三人某银行的按揭贷款合同亦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法院判决由被告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贷款本息286432.74元,并支付违约金14321.64元;由被告偿还某银行剩余贷款本金436257.81元及根据合同约定产生的利息。案件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合同纠纷排行
合同纠纷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