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无比特殊的一年,大家需要面对更多的挑战,当然还有不多的机会,但就土地有关政策来讲,可以大致的总结为:健全土地征收规范,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拟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健全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1、2020集体土地政策是什么?
1、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行,这也就是2020年集体土地政策。
2、新《土地管理法》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动摇,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规范和最严格的节省集约用地规范。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试点”方面作出了多项革新性规定。
3、2020年集体土地政策主要破除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法律障碍。由于原来的《土地管理法》除乡镇企业破产兼并外,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用集体建设用地。但而今,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赞同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法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直接用。同时,用户获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权后还可以出售、互换或者抵押。
2、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步骤是什么?
在满足了征收的主体和征收的法定事由之后,将正式进入到土地征收这一法律程序中。笔者将集体土地征收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即调查公示阶段、征收报批阶段和征收推行阶段。
(一)调查公示阶段
在某一地块拥有被征收的法定事由之后,县级人民政府可以进入集体土地征收的第一个阶段,也就是调查公示阶段。
(二)征收报批阶段
在调查公示结束后,拟征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将大全来的征地材料根据法律规定报请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
请注意一个马上发生的要紧的事实:依据《土地管理法推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建议稿)的修订说明,征地报批阶段的“一书四策略”将可能被整理,仅剩下农用地转用策略和土地征收申请。
(三)征收推行阶段
征地被批准后,拟推行征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被征收地块对批准事情进行公告,并组织推行征收。
在征地批复公告后,标志着征收进入推行阶段。对于这个阶段还没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推行征收的人民政府将与其进一步协商,假如协商不成,政府将对个别被征收人作出责令交地的决定,并根据原定的补偿策略对其补偿。
假如被征收人在收到责令交地决定后依旧不交出土地的,政府应当申请法院来强制被征收人腾退土地。
至人民法院强制实行完毕后,征收基本完成。推行征收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地块进行清理,整理出净地后,再通过划拨或是出让的方法将该地块交给新的开发单位,以建设新的项目。
在最后的阶段中,被征地农民要准时针对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或者分户作出的“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名字各地有所不同,但其意义差别不大,像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中的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对征地全步骤的全方位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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