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不少人将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弄混淆,其实在一定量上合同被解除去的话,一般就会致使合同终止,换言之这二者其实是不一样的定义。那样,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
1、适用范围不同。
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可以一次履行完毕而需要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出租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大多数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以后消灭的效力,不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可以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备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3、权利专用不同。
合同终止权为非专用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用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能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4、内涵不同。
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类型不同而发生缘由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缘由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国内民法典中的合同解除包括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从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可以代替合同解除来用。
律师补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使得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使得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依据履行状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弥补手段,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约的效力。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宪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