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置程序是什么
我想了解具体的交通事故处置程序是什么样的?刚买了车就出了事故,期望律师可以在百忙之中解答我的疑难。谢谢。
华律网律师解答:
关于交通事故处置程序:
浅易程序:
1、案情简单、仅导致车物损失或职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浅易程序;
2、执勤民警用《迅速处置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置的交通事故,可适用浅易程序;
3、当事人依据迅速处置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置现场后,经事故科确认无误的,可适用浅易程序。
一般程序:对不适用浅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认可用浅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用一般程序处置。
调查取证
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按规定同意讯问,如实回答。证人同意询问时应当如实反映状况。
因检验鉴别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暂扣交通事故汽车、嫌疑汽车、汽车牌证和当事人驾照,并开具《暂扣凭证》。
对仅导致车物损失用浅易程序处置的交通事故,不能暂扣无责任一方的事故汽车。
采集、提取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物证,根据处置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
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可按规定检验交通事故死者尸体。
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评定伤残等级。
责任认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缘由后,应当依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与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有哪些用途,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没办法查明交通事故缘由,按下列规定认定事故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没办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准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没办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准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没办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辆、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应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书》原件,并提出书面申请或填写申请表。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做出保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些权利。
凡在道路上发生的仅导致汽车物品损失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发生事故的事实无争议的,可自行处置现场。
当事人可自行处置事故现场的范围:
1、后车与前车未维持安全距离发生的追尾事故;
2、驶入禁行线与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
3、驶入逆行与正常行驶的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
4、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发生的交通事故;
5、支路车未让干路车先行发生的交通事故;
6、变更车道的汽车未让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汽车先行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由当事人自行处置现场的,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1、处置现场前,当事人应记清他们的名字、单位、车种、车号。
2、处置现场后,由肇事方写明事故事实,经双方签字后,交给受害方。双方交换驾照或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