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
超市偷窃金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时,可以立案侦查。
1.这一标准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窃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一条所明确规定的。
2.偷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上述范围内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从而触发立案侦查的程序。
3.这一标准并不是千篇一律,它会依据不同时期、不同区域的经济进步情况和治安形势的差异而有所调整。
无论怎么样,只须偷窃金额达到了当地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的起点,就或许会被立案侦查。
2、偷窃金额较大、巨大怎么样界定
找法网提醒,偷窃金额的界定标准同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偷窃刑事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一条。
1.“数额较大”指的是偷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2.“数额巨大”则指的是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
3.当偷窃金额达到这类标按时,将分别遭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什么特殊偷窃行为也构成犯罪
除去传统的以数额为判断标准的偷窃行为外,还有一些特殊偷窃行为也构成犯罪。这类特殊行为包含但不限于:
1.偷窃信用卡并用的,以偷窃罪定罪处罚。这是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
2.偷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同样以偷窃罪定罪处罚。这是《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所明确规定的。
3.邮政员工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也以偷窃罪定罪处罚。这一规定来源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4.以牟利为目的,盗接别人通信线路、复制别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施、设施而用的,同样构成偷窃罪。这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所规定的。
5.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用,导致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与盗用别人公共信息互联网上网账号、密码上网,导致别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都以偷窃罪定罪处罚。
这两项规定分别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七条和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