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合同纠纷 >

怎么样计算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www.xxsnf.com 2025-06-09 合同纠纷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律规范,它规定的是确认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发生或消失法律效力的时间范围。设定诉讼时效,不是保护


债务人,而是促进债权人积极、主动行使债权,从而确保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讲解对诉讼时效作了如下规定:


1、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遭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推行之前,自当事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其权利遭到侵害之日


起至《合同法》推行之日起超越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越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2、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遭到侵害的事实在《合同法》推行之前,自当事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其权利遭到侵害之


日起至《合同法》推行之日起超越两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越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一年”,第75条和104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时效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暂停、中


断或延长的规定。


另外,《合同法》第129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交易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了解


或者应当了解其权利遭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该条除对国际货物


交易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或仲裁的时效期间明确规定为四年外,对其他合同纠纷的诉讼或仲裁,规定适用其他法律的


规定。可见,《合同法》的诉讼时效期间除前述四种状况外,散见于各具体法律之中。


时效期间的计算,也是较为直接的法律问题,一般都规定为“从权利人了解或应当了解我们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


也有例外,如《国际交易合同时效公约》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从请求权发生时开始计算。

合同纠纷排行
合同纠纷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