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犯罪是什么原因
伴随经济的进步,借助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屡有发生,这种诈骗犯罪方法不断翻新,不容易辨别,给让人骗者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紧急。从司法实践看,目前合同诈骗的表现有以下几种:
1、假冒肯定的身份进行诈骗。犯罪嫌疑人常常以变造、伪造、复制等方法获得有关证件,然后假冒国有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经理、董事、业务科长、销售人员等身份进行诈骗。如犯罪嫌疑人明国汝合同诈骗一案,明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九零四七厂聘用工人,曾任该厂**公司下属的物资经销部经理,1999年7月因部队不准搞企业、公司,九零四七厂及**公司下属的单位全部转归地方,原印鉴收回,然而嫌疑人明国汝却在不经工商部门注册、不经公安机关备案的状况下,私刻“中国人民解放军九零四七厂富江物资经销部”的印章,以经理身份与新安县**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煤炭购销合同,骗取中运公司原煤1839吨,价值31.6万元。
2、欺骗与腐蚀利诱并用,骗取货物。犯罪嫌疑人借助某些业务职员工作浮夸,不察实情等弱点,在宾馆、酒店内请吃请喝骗签协议。如史*龙合同诈骗案,史*龙系陕西华阴市五合乡农民,因见河南洛阳的“黄河”牌水泥在当地走俏,想以此赚钱,便私自办了一个名叫“华山字画协会艺术实业开发中心”的皮包公司,私刻了行政章和合同专用章,在与洛阳水泥厂的有关销售业务职员酒足饭饱之后轻松骗签了购销水泥合同一份,骗取洛阳水泥厂水泥款20余万元。
3、摆出“大派头”迷惑人,做出筹备履约的姿态,骗交付物后不付款,采取推、拖、躲、赖等方法制造“经济合同纠纷”的假相,掩盖诈骗的实质。如李-立新合同诈骗案,李-立新自办**马洲实业公司,事实上已名存实亡,到我县后,攀上县里某领导,再三保证货到付款30万元,二十天内付清货款,骗取我县**铁合金厂厂长的信赖,与其签订了标的为55万元的硅铁供销合同,李收到货物后即用此物顶我们的欠帐25万元,并携30万元货款外逃。
4、让人骗一方急于求成,有渎职行为。负责签订合同的员工,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对他们是不是具有法人资格,有无履约能力,诚信程度等方面进行缜密的考察,确信无疑后,方可签订,但部分责任职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急于求成,工作不深不细,粗心大意,甚至出现渎职行为。如嫌疑人武*伟、周-成借助招工合同诈骗一案,武用私自刻制的公章,虚设了“九一三净菜公司”在我县签订劳务合同60余份,招收劳务输出职员60余名,每个人交500元?1500元不等的成本,骗取劳务输出职员现金4万余元,给未来的劳务输出工作带来了不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