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普法网 > 婚姻家庭 >

夫妻一同财产的特点

www.bcgln.com 2025-07-03 婚姻家庭

国内的夫妻一同财产具备以下特点:

1.夫妻一同财产的主体,是具备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一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含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含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获得,而不需要对财产实质占有。

3.夫妻对一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一同所有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尤其是夫妻一方对一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获得他们的赞同。夫妻一同财产的性质是一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因此,夫妻对全部一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不可以依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一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夫妻双方对一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对一同财产的用法、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在获得他们的赞同之后进行。特别是重大财产问题,未经他们赞同,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处分。夫妻一方在处分一同财产时,另一方明知其行为而不作不承认表示的,视为赞同,事后不能以自己未参加处分为由不承认处分的法律效力。夫妻一方未经他们赞同擅自处分一同财产的,他们有权请求宣告该处分行为无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假如第三人不了解也无从了解夫妻一方的行为是擅自处分行为的,该处分行为有效,以保护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买卖安全。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排行
婚姻家庭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律师 北京律师 北海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大连律师 东莞律师 大理律师 福建律师 福州律师 广东律师 广西律师 贵州律师 贵阳律师 广州律师 河北律师 河南律师 湖北律师 湖南律师 海南律师 合肥律师 杭州律师 吉林律师 江苏律师 江西律师 昆明律师 辽宁律师 兰州律师 宁夏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青海律师 上海律师 山西律师 山东律师 四川律师 陕西律师 沈阳律师 苏州律师 深圳律师 天津律师 唐山律师 无锡律师 威海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西安律师 云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