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舍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公告债权人,没办法公告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1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