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罗庄的李小哥心里沉甸甸的,他那七十多岁的老妈妈将他的堂弟告上了法庭,需要堂弟一家返还房子。
5月11日,罗庄法院册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块特殊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刘老太起诉需要侄子李小弟返还房子,但被告李小弟申请原告的亲儿子,也就是我们的堂兄李小哥出庭为自己作证,证明涉案房子是二十多年前李小弟爸爸花了六千元从原告处购得的。
基本案情
多年前,刘老太在村里有房地产一处,与老公搬出村里后一直空置。刘老太的小叔子在村里没房地产,于是与哥哥协商购买其闲置住宅。考虑到是亲弟弟购买,刘老太的老公没倡导过高的价格,仅以6000元就将房地产供应给了弟弟。当购房款出货时,刘老太虽觉得价格过低但也知情,且我们的儿子李小哥(本案证人)也在现场。房子供应后,小叔子将该房地产作为婚房赠与我们的儿子(本案被告),李小弟居住用涉案房地产到今天。目前,刘老太的老公已经过世,自己生活困难,想起多年前老公底价售卖的房屋,心里不平衡,因此多次找到侄子需要返还房屋。但侄子李小弟坚决不认可,于是刘老太起诉至法院。儿子李小哥对刘老太的行为非常不同意,便同意堂弟的请求,赞同为他出庭作证,证明房屋是叔叔合法购买的。一出母子对簿公堂的剧情,就如此发生了。
调解结果
由于有了自己儿子作证,证明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刘老太不再倡导房子所有权;被告为了家庭和睦,赞同给刘老太3000元经济帮助金。双方达成和解,案件顺利审结。
法官寄语
家和万事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切勿因琐事纠纷伤了亲情血脉,少一些针锋相对,多一些体恤谅解,才能从源头上降低纠纷矛盾发生。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