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因为被保险人所生产、供应的商品或产品在承保地区内发生事故,导致用、消费或操作该商品或产品的人或其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依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对索赔人的诉讼成本与经本公司书面赞同负责的诉讼及其地成本,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成本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2、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依据与别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便没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依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依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被保险商品本身的损失;
商品退换收购的损失;
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供应的商品或产品导致其他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被保险商品导致的大方、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被保险商品导致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因为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因为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因为核分裂转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方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约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3、赔偿处置
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赞同,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能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置;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企业的利益自付成本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需要。未经本公司书面赞同,被保险人不能同意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舍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不然,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置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置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所有所需的资料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