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离婚协议后,在特定状况下,依据国内《民法典》及其司法讲解的规定,确实可以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一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一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一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结婚以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分割夫妻一同财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结婚以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除此之外,该讲解还规定,离结婚以后,一方以尚有夫妻一同财产未处置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察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一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总结来讲,假如在协议离结婚以后发现他们有隐匿或不当处置财产的行为,或者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反悔且能证明存在法定可撤销事由,与存在离婚时未被分割的夫妻一同财产等状况,当事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财产。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