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叫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规定的某些特殊状况下,遭受意料之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状况导致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规范。
2、什么是工伤?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人身伤害,包含: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与因这两种状况导致的死亡。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辆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亦是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4、什么状况是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遭到机动车辆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什么状况视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职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伤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获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什么情形不能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致使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7、什么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工作缘由遭到事故伤害,是工伤保险范围的总体概括。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需要职工工作的时间。这里的“工作场合”,是指职工平时工作所在的场合,与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合。这里的“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急性中毒等事故。
8、什么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合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遭到事故伤害的?职工为完成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有时需要做一些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这期间虽不是职工的工作时间,但,在这期间内从事的预备性或者扫尾性工作,是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因此,条例规定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筹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筹备工具等。所谓“扫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扫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整理工具和衣物等。比如,工作结束后,某职工将工作时用的工具收进仓库,在整理工具的过程中不慎被工具砸伤。该职工整理工具的行为是扫尾性工作,该职工在整理工具过程中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
9、什么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料之外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暴力等意料之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适当的或违法的目的没达到,这类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到的意料之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着火、车间房子倒塌与因为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导致的伤害等。
10、什么是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这里的“因工外出”,是指职工不在本单位的工作范围内,因为工作需要被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工作。这里的“外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到本单位以外,但还在当地范围内;二是指不只离开了本单位,并且到外地去了。“因为工作缘由受伤”,是指因为工作缘由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伤害,包含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这里的“事故”,包含安全事故、意料之外事故与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
11、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为九类七十三项:一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二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是侵犯别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四是侵犯公私财务的行为;五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六是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七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八是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九是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12、为何不将醉酒致使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条例不将醉酒致使伤亡的情形定为工伤,主如果考虑,醉酒是一种个人行为,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后开车等。因此因为醉酒致使行为失控,引发各种事故不可以作为工伤处置。条例如此规定,也可以在一定量上控制职工酒后工作,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
13、什么是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1)患病者需要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2)需要是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需要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风险原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4)需要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14、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何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向何部门提出?用人单位的职工发生伤害事故或者职业病,单位应当在30日之内向统筹区域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15、个人或者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不是有空闲需要?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别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越1年的时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不可以受理其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
16、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哪个承担举证责任?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觉得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觉得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17、工伤职工何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别?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别,评定伤残等级。
18、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怎么样处置?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根据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
19、用人单位用童工导致伤害的怎么样处置?用人单位不能用童工。如导致伤害,应由用人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能低于〈〈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20、《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享受什么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别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别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能否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为了保证伤残达到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伤残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不可以一次性领取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月领取工伤保险按期待遇。
22、什么是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所谓时限,指对法概念务人在肯定时间内履行义务的需要,假如法概念务人没在法定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由省级卫生部门指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限。
23、什么是工伤认定时效?所谓时效,指权利人在法按期间内不可以使权利,丧失请求执法机关依法定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在国内现行民事法律规范中,规定对身体受伤,需要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条例〉〉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4、什么是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1)因为职业病风险原因的类型不少,致使职业病的范围非常广,不可能把所有些职业病都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依据国内的经济进步水平,并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当务之急是严格控制对劳动者身体风险大的几种职业病。(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拟定。(3)1987年发布的职业病为九大类99种。
2002年又进一步修订为10类115种。(略)25、做出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几天?为保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有效的保护受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安定民心,本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从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全部备齐之日算起,60天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以书面公告的形式,公告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亲属)和所在单位。
26、什么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弥补和补偿,其用途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区域的经济进步水平和大家的社会生活质量。
27、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都有什么?下列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1)工伤医疗费;(2)一至四级工伤职员伤残津贴;(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生活护理费;(5)丧葬补助金;(6)供养亲属抚恤金;(7)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辅助器具费;(9)工伤康复费;(10)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别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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