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时效不等于诉讼时效吗
劳动仲裁的时效不等于诉讼时效。
二者有不一样的主要法律特点。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与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法律定义
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按期间内不可以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规范。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依据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的、劳动合同当事人觉得其权利遭到损害后,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法按期间;是在法按期间内不可以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保护其权利、并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
法律依据不同
诉讼时效是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倡导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请求期间,来自民法的基本法。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源于劳动法律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劳动法律关系方面的纠纷,应第一适用劳动法律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因此,对申请劳动仲裁时效的运用,应以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准。
适用的范围和对象不同
诉讼时效适用于广泛的民事纠纷的诉讼案件,是民事审判活动中应当考虑的一种期间;依据当事人是不是在此期间倡导其民事权利的事实,来考察该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是不是在法律保护的时间范围。假如当事人倡导其民事权利时超越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则法律不再保护其权利,即当事人丧失胜诉权。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应用范围是劳动法律关系,适用对象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是当事人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当事人依据有关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的法按期间;超越此期间,仲裁机构则不再受理,也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基础。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需要或者赞同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越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就是民法上的诉讼时效中断法律规范。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原因归结起来有两方面,一是当事人倡导权利,其次是他们当事人赞同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的结果是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而且诉讼时效中断可能不止一次。
因时效规范是一项法律规范,法律无明文规定则不可以推定其存在。纵览国内现在的劳动法律法规,尚无关于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规定。所以现在尚无申请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律规范,不可以拿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套用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所以,劳动仲裁的申请期限,一般不会象诉讼时效的暂停、中断所产生的追溯期间那样长。因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暂停只不过提出申请时间的顺延,没有重新计算申请时效的问题,如无不可抗力原因,劳动仲裁的申请期限即便暂停,也不可能延续较长期甚至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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