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开除,辞退劳动合同的不同之处吗
解除、开除、辞退劳动合同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确实有不同:
1.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指双方基于肯定缘由,如协商一致、合同期满或法定解除条件收获等,依法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2.辞退则更侧重于用人单位单方面基于某种缘由,如职员不胜任工作、紧急违反规章规范等,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3.至于开除,它一般指用人单位对紧急违反劳动纪律或法律法规的职员所采取的一种严厉的纪律处分手段,随着着劳动关系的即时终止。
4.在实践中,这类定义虽有所交叉,但各自适用的情境和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
因此,劳动者在面对这类劳动关系的变动时,应明确其具体含义,以便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步骤
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步骤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制作并送达书面公告:用人单位需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告书,并明确载明解除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然后送达给劳动者。
2.公告工会: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事先将解除理由公告工会,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有权需要用人单位纠正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用人单位应认真研究工会的建议,并将处置结果书面公告工会。
3.出具证明并办理手续: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支付经济补偿(如适用):若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应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2年备查。
被辞退能否要经济补偿
被辞退的职员在特定状况下是有权需要经济补偿的。
1.依据法律规定,假如用人单位非因职员过错而辞退劳动者,应提前30天公告职工本人,并给予经济补偿。这类特定状况包含但不限于: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可以从事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没办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劳动者不可以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可以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没办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可以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共识的。
2.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一般为企业正常生产状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薪资。若劳动者的月平均薪资低于企业月平均薪资,则按企业月平均薪资的规范支付。
因此,找法网提醒,在被辞退时,职员应知道我们的权益,并依据具体状况判断是不是有权需要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