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的建议
西宁、海东行署、各自治州劳动保障局、经委、总工会(办事处):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律规范,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法律形式和方法。为了加大维权机制建设,协调企业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三方就进一步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
打造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规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规范改革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稳定协调劳动关系的要紧法律规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紧举措,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全省各级劳动保障、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企业改革,调动和保护职工积极性,促进企业进步的一项要紧工作来抓,为企业逐步打造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创造好的条件。全省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都要依据《劳动法》、《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与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2、进一步加大平等协商
各类企业都要打造平等协商业机会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是用人单位(包含企业、雇主或雇主团体,或以进行平等协商为目的的小企业联合组织)和相应的工会组织(未打造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在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就劳动标准、劳动条件与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进行交流、协商的行为。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企业都应当与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要规范和健全协商程序,积极拓展薪资集体协商,把薪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进平等协商工作的重点,由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的内部薪资分配规范、薪资分配形式、薪资收入水平、薪资支付方法等事情进行平等协商,使平等协商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要紧用途。
3、进一步健全集体合同规范
企业依法经过平等协商所签订的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的要紧依据。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要在打造机制、提升合同水平和讲求实效上下功夫,把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企业,以推进各类企业常见打造集体合同规范为目的,以提升集体合同水平为重点,结合实质,突出培训,加大指导,重视协商,不断规范,逐步健全。要在常见拓展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不相同种类型的企业打造和健全集体合同规范,指导企业从各自的实质出发,因企制宜,合理确定集体合同具体内容和标准,增强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对暂不拥有条件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的企业,可以就薪资分配问题签订单项集体合同或协议。在签订集体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在高风险行业和企业中签订劳动安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对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由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与相应的企业组织代表或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要处置好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关系,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能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4、集体合同的原则、内容及程序
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诚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二)集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1、劳动报酬。包含用人单位薪资水平、薪资分配规范、薪资标准和薪资分配形式;薪资支付方法;加班、加点薪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方法;薪资调整方法;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薪资待遇;特殊状况下职工薪资(生活费)支付方法;其他劳动报酬分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