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节安排女职工工作需付加班费吗
公司在“三八”三八节安排女职工工作需支付半天的三倍薪资。
依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的规定,“三八”三八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和纪念日,女职工在“三八”节放假半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薪资问题的函》中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方法》中关于三八节、年轻人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薪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薪资。假如该节日恰逢星期6、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薪资。
《中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薪资的薪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可以安排补休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高于薪资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报酬。
以上就是记者为你筹备的有关法律常识,假如你还有问题,建议你向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